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4-05-08 11:28:39
近日,有媒體報道了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原四級調研員房志秀嚴重違紀違法案的相關細節。房志秀在擔任區政府辦公室財務科科長時,精神懈怠,私心膨脹,“總想著占公家一些便宜,多謀一些私利”,以虛開發票的方式套取大額公款,貪污數額達620余萬元,數額巨大、性質惡劣,教訓深刻、令人警醒。
“揩”了公家的油,終究擺脫不了“滑倒”的命運。從通報的案例來看,有的黨員干部貪婪無度、公私不分,把公家“養分”輸入自家“血管”,將公家之物裝入私人口袋,將單位賬戶當成私人“提款機”,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經營、經手單位財物的便利條件,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或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借貸給他人等;有的慷公家之慨,以辦公用品等名義套取公款后購買禮品、消費卡(券)等贈送或作為福利發放,實際上是得私人之惠;還有的千方百計用公款報銷攜親帶友的“私人行程”,或者想方設法搞提前去、推遲回“薅公家羊毛”的“搭車游”。占公家便宜,輕則違紀,重則違法犯罪,必須高度警惕、堅決糾治。
“公私”是一把尺,丈量境界高下,也是一桿秤,稱出格局大小。“大賢秉高鑒,公燭無私光。”古時有“公燭之下,不展家書”這樣的清廉佳話。據南宋詩人周紫芝在《竹坡詩話》中記載:李氏家族有一人為官廉潔,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燭光下辦理公務,有人送來一封家書。他當即滅掉公家的蠟燭,點燃自家的蠟燭。在他看來,公與私之間不能越雷池半步。在我們黨的歷史上,也有很多公私分明、嚴于律己的典型。首屆中央監察委員會副主席楊匏安在省港大罷工期間,發現孩子在存放過罷工捐款的麻袋里撿到兩角硬幣,嚴肅指出“這是公家的錢,一分一文都不能要”,并立刻讓他們送回去;第五次反“圍剿”失利后,時任江西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劉啟耀背著金條乞討數年,即使面臨生存威脅,也絕不動用黨的經費,歷盡千辛萬苦尋找黨組織繼續干革命;福建省東山縣原縣委書記谷文昌“不沾公家一點油”,堅持“當領導的要先把自己的手洗凈,把自己的腰桿挺直”。
公款、公物,任何人,特別是黨員干部在使用時理應心懷敬畏、用心珍惜、嚴守規矩。在日常生活中化公為私,看似貪的量小、無足輕重,但假如誰都占公家便宜,只會陷入無盡的“破窗效應”。黨員干部應時刻保持“無須提醒的自律自覺”,從不用公家紙、不拿公家筆這種日常小事小節做起,養成絕不占公家半點便宜的良好習慣。(孫夢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