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5-09-09 16:00:46
根據省委部署,2023年4月23日至6月20日,省委第六巡視組對河間市進行了常規巡視。8月29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委及主要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情況
河間市委堅持把巡視整改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巡視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上來,狠抓整改落實。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抓整改。省委第六巡視組巡視河間市情況反饋會議后,立即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原原本本傳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巡視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主要領導講話精神。向下一級黨組織印發《轉發省委第六巡視組關于巡視河間市的反饋意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黨員干部認真學習研究。召開巡視整改工作推進會,對存在的普遍性、共性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二是強化組織保障,率先垂范抓整改。成立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和選人用人、巡察工作專項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均由市委書記任組長,市長任常務副組長,相關市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及成員。市委書記堅決扛牢巡視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問題過問、重點環節協調、重要案件督辦,帶頭領辦重點難點問題,特別是針對省委巡視組向其本人反饋的意見,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提醒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落實整改責任,切實推動巡視整改各項工作走深走實。召開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研究巡視整改工作16次,召開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12次,持續推動巡視整改工作標準不減、力度不降、干勁不松。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務求實效抓整改。研究制定巡視整改方案,將巡視反饋問題細分為13大項59個具體問題,建立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逐一明確責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將巡視整改與主題教育有機結合,緊扣省委巡視反饋問題清單和主題教育檢視問題清單,相互開展批評,深刻剖析根源,精準制定措施,確保巡視整改各項工作落地見效。把巡視整改監督納入日常監督工作范圍,堅持日常督查、專項督查和突擊督查相結合,廣泛深入了解各單位整改進展情況,實現日常監督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四是突出建章立制,舉一反三抓整改。堅持點對點和舉一反三相結合、健全完善舊制度和精準制定新制度相結合,共出臺相關制度機制35項,切實起到堵漏洞、固根本、管長遠作用。同時,舉一反三,建立《省委第六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共性問題清單》,放大巡視整改效應。
二、整改落實的主要成效
(一)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夠深入”方面
1.關于“搶抓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機遇用力不夠”方面
(1)針對“2020年以來市委常委會僅研究1次京津冀協同發展事項,未形成具體工作舉措”問題。2023年以來,召開8次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傳達學習上級京津冀協同發展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對協同發展工作進行研究部署。召開專題調度會,就協同發展、對接服務雄安新區情況進行現場調度。按照“干什么、誰來干、怎么干、什么時間干成”四個干工作機制,制定落實清單,細化目標、任務、責任。目前,共承接京津項目27個,總投資88.3億元。
(2)針對“作為國家發改委批準實施創建的京津冀唯一一家國家再制造產業示范基地,其核心項目京津冀再制造產業園是河間市承載京津項目的重點園區,目前入駐北京企業僅1家、無天津企業”問題。基地內京津冀再制造產業園一期項目已交付使用,已簽約入駐企業88家,其中北京企業2家、天津企業1家。產業園二期項目正在有序推進,目前11棟廠房主體已完工,擬于2025年底交付使用。
(3)針對“‘京津研發、河北轉化’落實不力,2021、2022年未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問題。6個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科技特派團與企業合作順利進行,攻克多項核心技術,成果轉化多項,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經費50萬元分別列入2023年和2024年財政預算。2024年,河間吸納京津技術合同16億元。
2.關于“對接服務雄安新區有差距”方面
(4)針對“發揮雄安周邊市作用欠缺”問題。制定《河間市縣域特色產業集群轉型升級實施方案》,由縣級領導擔任“鏈長”專班推進,深入挖掘并明確河間集群與雄安的對接點和配套點。組織產業集群頭部企業赴雄安新區開展技術、人才、產銷、管理對接。通過朔黃鐵路實現“公轉鐵”“散改集”,大宗物資鋼鐵水泥在河間下站,向雄安新區供應物料,服務雄安建設。2023年12月,省政府正式批準河間為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雄安片區聯動創新區。
3.關于“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建設中國-中東歐國家經貿合作示范區要求不到位”方面
(5)針對“未組織企業參加中東歐國家的合作論壇、峰會等展會”問題。組織企業參加中國-中東歐國家(滄州)中小企業合作論壇,簽約外資項目1個。2023年1至11月份對中東歐國家出口2661.8萬元人民幣,占出口總額的2.1%。2024年進出口總值23.53億元,位列滄州第4,同比增長53.4%,位列滄州第1,其中出口總值21.77億元,同比增長53.17%;進口總值1.75億元,同比增長56.3%。
4.關于“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方面
(6)針對“推進‘退林還耕’進度慢”問題。根據2022年變更調查數據庫成果以及2023年上半年變更調查數據庫地類,足額補劃了耕地。進一步完善《永久基本農田核實處置方案》,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數量達到劃定目標。
(二)關于“以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有差距”方面
1.關于“推動項目建設力度小”方面
(7)針對“新上項目數量少、體量小”問題。制定詳細招商計劃,分產業、分組進行精準招商。2023年以來,共簽約項目100個,總投資126.39億元,落地項目50個,總投資93.72億元。
(8)針對“專項債項目推進慢”問題。2023年6月份結存項目的專項債券資金已全部整改完成。加強專項債項目謀劃審核,做到項目成熟一批、債券申請一批、項目施工一批。
(9)針對“頭部物流企業項目推進慢”問題。項目二期施工許可證于2023年9月20日辦理完成,1號供應鏈車間基礎完工,鋼構主體框架搭建完畢,室外管網基本完工,泵房主體施工完畢。完成入統投資3950萬元。
2.關于“推動創新發展有差距”方面
(10)針對“2022年底,河間市在省科技廳科技創新能力評估中位列全省第28位,較2021年下降18位,2021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同比下降6.7%”問題。制定《河間市2023年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提升實施方案》,落實各種惠企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2023年河間市在省科技廳科技創新能力評估中位列全省第23位,較2022年上升5位。2022年全社會研發投入同比上升72%,2023年全社會研發投入較2021年相比上升29%。
3.關于“統籌治理生態環境工作有差距”方面
(11)針對“2022年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交辦河間市舉報環境污染案件均查實,案件數量居滄州首位”問題。圍繞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檢查企業108家,發現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第三輪省環保督察日均舉報數量與上一輪相比下降了55%。
(12)針對“大氣環境主要指標不降反升”問題。2024年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4.59,同比下降3.97%。
(13)針對“重點河流考核斷面水質不能穩定達標”問題。2023年生態補水1.2億方,2024年生態補水1.6億方,5條重點河流考核斷面水質均達到考核要求。
4.關于“推動城鎮化力度小”方面
(14)針對“產城融合發展不夠,全市90%以上的工業企業分布在鄉鎮托管園區和街村”問題。制定《河間市工業企業入園工作推進措施》,已入園企業610家,入園進度位居滄州前列,帶動了集聚發展和集約經營。
(15)針對“2022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39.6%,遠低于全國、全省、滄州市平均水平”問題。制定《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落實措施》,加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方面建設力度,有效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和功能品質,促進人口向城鎮流動,穩步提高常住人口城鎮化率。2024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43.3%,較2022年增長3.7個百分點。
(三)關于“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夠有力”方面
1.關于“對深化改革重視不夠”方面
(16)針對“市委統籌協調、督導職責履行不及時,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點至7月份才制定,2023年至今尚未研究過深化改革相關事項”問題。2023年7月12日制發《中共河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3年工作要點》,2024年4月15日制發《中共河間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24年工作要點》。截至目前,市委常委會研究審議涉及深化改革事項29次。整理改革政策文件匯編24冊,組織全市各級各部門認真學習、一體領會。
2.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有差距”方面
(17)針對“吸引外資舉措少”問題。赴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積極對接外資企業,探求合作。一新能源(河間)有限公司已注冊完畢,現外資已到位608萬美元。2023年以來,河間市實際利用外資922.6萬美元。
(18)針對“招商項目合規變違規”問題。編制完善了《永久基本農田核實處置方案》,對該項目所占用地進行補劃調出,已正式運營。
(19)針對“審批事項集中辦理不到位”問題。現河間市政務服務中心共入駐610個事項、46個部門及機構,實現了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
(20)針對“2021年度省營商環境評價中開辦企業指標在參評的23個縣中得分低”問題。實現了“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在2022年省營商環境評價中,河間評價等級為A類,開辦企業指標高出省平均分0.75分。
(21)針對“工作人員任性而為時有發生”問題。成立優化營商環境專項監督工作專班,拓寬舉報渠道,2023年以來,查處破壞營商環境問題17起,移送司法機關6人,政務撤職1人,嚴重警告3人,政務警告9人,追繳涉案資金413.8762萬元。
3.關于“基層治理舉措質效不高”方面
(22)針對“城區見警率低,鄉村出警速度慢,特巡警力與省要求差距較大”問題。對于全市設立的55個巡控點位,堅持每日投入警力194人(含輔警)、警車34輛、摩托車8輛,劃定巡控重點,提高巡邏頻次,縮短出警距離,最大限度提高街面見警率、管事率。2023年以來,新招錄174名輔警,充實到特巡警大隊,現特巡警大隊共有民輔警160人。
(23)針對“鄉村兩級坑塘安全管理責任壓得不實,防溺水安全網絡不健全”問題。制定《河間市農村坑塘管護工作實施方案》。繪制完成全市坑塘分布圖和鄉村兩級坑塘分布圖,建立巡查記錄,設置坑塘警示標志。強化宣傳引導和家校聯動,制定《河間市教育體育局防溺水家校聯動機制實施辦法》。
(四)關于“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及維護社會穩定方面存在薄弱環節”方面
1.關于“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方面
(24)針對“安全生產事故頻發隱患多”問題。嚴格落實“卡單函令”、“雙月”研判、約談通報、失信懲戒、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等制度。自2023年9月至今,全市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25)針對“2023年3月滄州市開展安全生產百日攻堅以來,河間市共排查發現問題隱患多”問題。常態化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排查整治攻堅行動,組織各級各部門開展集中排查整治活動。全面摸清底數,建立動態管理臺賬,開展排查整治,各類問題隱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2.關于“化解社會風險責任落實不到位”方面
(26)針對“全市村(社區)燃氣管道存在風險”問題。對限高標識標志缺失、損壞防撞護欄等及時加裝增補,已全部整改完成。舉一反三,強化巡查整改,建立長效機制,確保標識標志警示到位、護欄防護到位。
(27)針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頻發”問題。自2023年6月份開始連續7個月電信詐騙發案數實現了持續下降。2023年10月20日,全省反詐資金預警勸阻工作現場會在河間舉行。見面率、止付率達100%。
(五)關于“‘一把手’管黨治黨不夠嚴格”方面
1.關于“管班子帶隊伍不夠嚴格”方面
(28)針對“對下級‘一把手’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提醒、批評、談話不及時、不到位”問題。市委書記認真落實黨內談話制度,發現下級“一把手”一般性問題及時向本人提出,2023年以來,結合民主生活會開展談心談話4次,在干部提拔、調整時,開展集體談話、廉政談話14次。利用多種監督手段,積極發現各單位“一把手”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2.關于“政治性警示教育少”方面
(29)針對“2022年未召開全市領導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問題。2023年5月27日、2024年2月5日、2025年1月26日召開全市領導干部政治性警示教育大會。全市各級黨委常態化開展本單位警示教育,做到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嚴防各類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全力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3.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不到位”方面
(30)針對“有的科級干部履職盡責不到位、違反工作紀律和廉潔紀律”問題。支持、指導和督促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組織書記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建立動態監督臺賬,定期收集匯總。
(六)關于“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方面
1.關于“主體責任檢查考核虛化弱化”方面
(31)針對“壓實下級黨組織主體責任不到位”問題。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任務安排并上報年度專題報告。開展隨機督導檢查,并對下級黨組織開展半年考核和年終考核,對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
2.關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有欠缺”方面
(32)針對“有的班子成員對分管部門沒有做到嚴負其責、嚴管所轄”問題。就巡視反饋交辦的有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廉潔紀律被處分問題,制發了《提醒函》,并抄送分管市領導。黨政班子成員切實加強對分管部門、領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對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及時召開警示教育會。
3.關于“履行巡察主體責任有差距”方面
(33)針對“八屆河間市委第二輪、三輪、四輪巡察未對巡察干部開展巡前集中業務培訓”問題。對每輪巡察干部認真開展集中業務培訓,已對八屆市委第五輪、第六輪、第七輪、第八輪、第九輪巡察干部進行巡前培訓。
(34)針對“2022年至今,未聽取八屆市委第二輪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問題。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聽取了河間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關于2022年以來開展的第二輪、第三輪、第四輪、第五輪涉及市直單位、鄉鎮巡察整改工作情況匯報。緊盯“關鍵少數”,加強對問題線索的分析研判,提高發現問題線索尤其是“一把手”和班子成員問題線索的能力。
(七)關于“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責任有欠缺”方面
1.關于“派駐機構監督探頭作用發揮不到位”方面
(35)針對“2020年以來,6個派駐(出)紀檢監察組未主動發現駐在部門的問題線索”問題。通過教育培訓等方式方法提升派駐(出)紀檢監察組監督能力,并把主動發現問題線索納入日常量化考核。截至目前,6個派駐(出)紀檢監察組共發現問題線索37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2人,批評教育9人。
(八)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違反廉潔紀律問題比較突出”方面
1.關于“對市級班子成員監督有漏洞”方面
(36)針對“個別縣紀委監委班子成員被處理”問題。通過市紀委監委列席四套班子工作會、警示教育會、民主生活會等會議,加強日常監督;截至目前,共選取典型案例25個進行警示教育,促使領導干部以案為鑒、自省自警。
2.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不到位”方面
(37)針對“2020年以來,反映‘三資’問題信訪舉報多”問題。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通知》,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切實發揮村級“三員”監督作用,落實村級“三員”對村級財務管理事項的簽字背書制度。農村集體“三資”交易上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平臺做到應上必上,2023年9月份以來,完成農村集體產權交易544項,成交金額10972.29萬元,幫助農村集體增收648.33萬元。
3.關于“財政供養人員經商辦企業問題較為突出”方面
(38)針對“財政供養人員經商辦企業問題較為突出”問題。對全市財政供養人員經商問題進行起底排查,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切實發揮廣大群眾的監督作用。準確運用“四種形態”,2023年9月份以來,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理5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人。
(九)關于“作風建設不嚴不實”方面
1.關于“存在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現象”方面
(39)針對“市委對再制造產業長期存在的造假問題失察失管”問題。在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確保消除轄區質量安全隱患。持續對制假售假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制定河間市《關于開展“黨員干部作風粗暴、耍官威、搞特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
2.關于“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突出”方面
(40)針對“2020年以來,共發生‘四風’問題62件、其中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數量較多”問題。制定《中共河間市紀委河間市監委關于對各項工作推動中存在“中梗阻”和末端落實不力問題開展專項監督的實施方案》,采取日常監督、明察暗訪、聯合檢查等方式,嚴肅查處貫徹落實不用心、不盡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等問題,2023年7月至今,查處“四風”問題339件,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人數374人,其中查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262件,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人數289人。充分發揮基層小微權力“監督一點通”平臺監督作用,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374件。
3.關于“根治享樂主義、奢靡之風不到位”方面
(41)針對“2020年以來,發現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24件”問題。創新監督方式,緊盯重點對象,加強對“十類人員”的監督。2023年7月至今,查處享樂主義、奢靡之風問題14件,批評教育幫助和處理人數14人。
(十)關于“領導班子建設有短板”方面
1.關于“黨委領導班子‘頭雁’作用發揮不夠”方面
(42)針對“工作布置多、落實少”問題。圍繞重點領域加大督查力度,2023年9月以來,開展實地督查40余次,交辦事項18批230余項。
2.關于“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方面
(43)針對“市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紅臉出汗的辣味不足,觸及思想的交流不深刻”問題。對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提出明確要求,防止以提希望代替點問題、以工作建議代替批評意見。2024年1月10日,市委常委會召開了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暨省委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
(十一)關于“干部選任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方面
1.關于“對干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不夠”方面
(44)針對“年輕干部和黨外干部儲備不足”問題。制定出臺《關于適應新時代新征程要求加強年輕干部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關于適應新時代新征程要求加強黨外優秀干部培養選拔工作的實施意見》,加強年輕干部和黨外干部儲備,干部隊伍年齡、學歷結構明顯優化。
(45)針對“干部學歷層次總體偏低”問題。分批次對鄉鎮(街道)、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進行了選拔調整,注重選拔高學歷干部,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科級干部占比提高。
2.關于“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不嚴格”方面
(46)針對“有的市直單位違規配備無行政職務的黨組成員”問題。除個別單位因領導職數,分別保留1名職級干部通過兼任股級職務仍擔任黨組成員外,其余所有職級干部均免去了黨組成員職務。
(十二)關于“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方面
1.關于“對發展農村黨員重視不夠”方面
(47)針對“新發展黨員質量不高”問題。嚴格落實發展黨員全程紀實,嚴把發展黨員“入口關”,新發展黨員質量得到進一步提升。
2.關于“對農村干部教育監管不到位”方面
(48)針對“2021年集中換屆以來,多名村‘兩委’成員辭去職務”問題。每年對村黨組織書記全部輪訓一遍,組織開展“育英工程”,對后備干部進行系統培訓。開展“鄉村振興黨旗紅”活動,制發《河間市農村黨組織“爭先創A”行動方案》,每季度開展一次村黨組織書記“擂臺賽”。大力推薦表彰優秀支部書記,2023年以來,2人被評為省“千名好支書”,8人被評為滄州市“擔當作為好支書”,54人被評為河間市“擔當作為好支書”,2名村書記通過省市公務員招考,1人被評為滄州市“優秀共產黨員”,2人被評為滄州市“優秀黨務工作者”,13人被評為河間市“優秀共產黨員”,11人被評為河間市“優秀黨務工作者”。
(49)針對“本輪巡視進駐期間,收到涉及村支書、村主任檢舉類信件較多”問題。嚴格落實“三審一談”工作機制,充分發揮村級“三員”貼近監督優勢,積極履行監督、協助、教育、提醒、報告職能,下發專項監督清單,對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工作決策、執行政策進行監督和協助提醒,全市鄉鎮黨委書記與村黨組織書記提醒談話實現全覆蓋。
(50)針對“2020年以來,市紀委監委累計查處的村干部占查處人員總數比重大”問題。開展好違法犯罪常態審查、履職表現綜合審核、經濟責任審計和提醒談話制度,把好村干部任職“入口關”。督促各鄉鎮黨委及時組織村干部觀看廉政教育警示專題片,通過觀看典型案例,警示提醒其強化遵紀守法意識。
3.關于“‘兩新’組織建設有短板”方面
(51)針對“全市16個新業態新就業群體企業中成立黨組織的僅1個,黨建引領企業發展作用不明顯”問題。建立完善新業態新就業群體黨建工作臺賬,強化業務指導。組織新業態企業負責人參加青年企業家理想信念教育培訓班等,對新業態新就業群體開展“五送”活動和“黨建帶工建”活動。
(十三)關于“巡視發現問題整改落實不徹底”方面
1.關于“針對省委九屆九輪巡視提出的問題,市委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推動個別問題整改進展緩慢”方面
(52)針對“省委九屆九輪巡視提出的問題,市委履行整改主體責任不到位,推動個別問題整改進展緩慢”問題。制定《關于開展“五督五看”的通知》,明確開展的具體內容和有關要求等,對本屆省委巡視反饋問題開展“五督五看”,切實推動巡視整改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定不移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進工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把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長期政治任務,做到學習跟進、認識跟進、行動跟進。堅持學用結合、學以致用,以精準務實的舉措,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省委、滄州市委工作要求轉化為具體行動和實際效果。
(二)切實強化政治擔當,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決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市委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恪盡“一崗雙責”。持之以恒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化反腐敗斗爭,對重點領域開展集中整治,突出加強對“關鍵少數”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持續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著力提高巡察質量,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管黨治黨常態長效機制;準確運用“四種形態”,深挖細查各類問題線索,加大執紀問責力度,持續優化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
(三)切實強化組織保障,堅定不移深入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進一步樹立重實干、重實績的鮮明用人導向,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擔當作為、容錯糾錯等激勵機制,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全面加強基層組織、基礎工作、基本能力建設,強化黨建引領城鄉基層治理,切實把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四)切實扭住問題不放松,堅定不移抓好后續整改。堅持邊整改、邊總結、邊提升,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事項,適時開展專項檢查,進行“回頭看”,查遺補缺,鞏固提高,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對于仍需推進的事項,定期調度、緊盯不放。堅持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切實維護制度的剛性和嚴肅性,防止問題再次發生。
(五)切實突出整改實效,堅定不移推進各項工作取得新突破。堅定不移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工作和高質量發展這一首要任務,做到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在全市改革發展穩定中下深水、解難題、干實事,在應對駕馭各種復雜局面實踐中鍛長板、補短板、開新局,加快建設經濟強市、美麗河間,為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河北篇章貢獻河間力量。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317-3280067;郵政信箱:中共河間市委辦公室;電子郵箱:hjljsm20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