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灤南縣青坨營鎮馬狼坨村黨支部原書記馬瑞豐索取、收受財物等問題。2013年至2016年間,馬瑞豐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收受賄賂、多次虛開票據將村集體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虛開用工單據違規處理村集體飯費。2019年11月,馬瑞豐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違紀違法資金予以追繳。
1.樂亭縣姜各莊鎮三家子村會計助理王波違規申請危房改造并領取改造補助款問題。2012年4月,姜各莊鎮三家子村會計助理王波違反危房改造相關政策,在未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情況下,明知自己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情況下,私自為個人申請危房改造。同年王波領取了危房改造補助款1.6萬元。2018年12月14日,王波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危房改造補助款被追繳。
1.遵化市馬蘭峪鎮社會事務辦主任張奕志、平山寨村黨支部書記陸金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5月至7月,在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過程中,張奕志、陸金審核把關不嚴,將平山寨村不屬于危房改造補助對象的人員納入補助范圍,錯誤發放1.3萬元補助資金。
1.唐山市開平區教育局財務中心主任孟令金執行教育扶貧政策不到位問題。孟令金在負責貧困生建檔立卡工作中,未認真履行職責,未按上級要求及時將相關政策傳達轄區范圍內學校,致使學校在貧困生費用免除方式上不符合規定,孟令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灤南縣程莊鎮肖莊村黨支部書記崔廣明等4名村干部在低保審核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肖莊村4戶村民申報低保過程中,該村黨支部書記崔廣明、黨支部原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勝旺、原黨支部委員兼會計寧現文、原村委會委員兼婦聯主任賈連玲履行工作職責不力...
1.灤縣茨榆坨鎮原副鎮長宋志慶、原民政辦工作人員宋春成在低保審核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2年9月至2016年7月,主管民政工作的宋志慶與工作人員宋春成,履行城鄉低保工作職責不力,審核把關不細...
1.豐潤區任各莊鎮小麻各莊村村委會原主任王冬海未履行招投標程序,私自指定他人包攬村工程等問題。王冬海在擔任小麻各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在建設村委會辦公用房時未經法定招投標程序,私自指派他人承包。此外,王冬海在村集體建設用地轉租過程中未經村“兩委”研究,私自將集體建設用地轉租他人。2019年1月,王冬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1.遷西縣灤陽鎮人大原副主席鄧桂軍和縣政府辦生產科科員趙力凝騙取補貼款問題。遷西縣灤陽鎮人大原副主席鄧桂軍,伙同時任遷西縣人民政府農業辦公室生產科科長趙力凝通過虛增藥材種植補貼、虛增柴雞養殖補貼等方式為相關村、戶騙取補貼款...
1.玉田縣大安鎮徐家莊村黨支部原書記曹富金亂收費、亂攤派以及違規辦理低保問題。曹富金在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取5戶危房改造戶共計7450元;違規為村民程某辦理低保手續。2017年9月16日,曹富金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2016年,該村在承包灤柏干渠大壩的過程中,未召開村民代表會,村“兩委”擅自決定降低土地標底價,給村集體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并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曹妃甸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原財務工作人員楊會珍挪用公款營利案。2014年1月29日、3月28日、4月17日,楊會珍利用其負責財務工作的便利,先后三次從機關賬戶以現金支票的方式分別提取現金33.61萬元、20萬元、7萬元(共計60.61萬元),用于償還個人欠款利息。
遷西縣灑河橋鎮灑河橋二村新農保管理員張立芹貪污養老金案。經查,張立芹利用擔任灑河橋二村新農保管理員的職務便利,將鎮里發放給村中2名五保供養人員的養老金存折私自保存,從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先后3次支取8610元據為己有,致使2名五保供養人員沒有及時得到政府養老補助。經遷西縣紀委研究,給予張立芹開除黨籍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