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常態化制度化
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3-04-27 10:41:28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完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以黨內監督為主導,促進各類監督貫通協調。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認真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強調要完善紀檢監察專責監督體系,促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巡察)監督統籌銜接常態化制度化。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四項監督”全覆蓋總體格局逐漸形成,監督合力逐步彰顯,治理效能持續釋放。但也要看到,“四項監督”還處在從有形到有效的結構性重塑階段,各項監督之間還存在統籌不夠、銜接不暢的問題。我們要繼續加大改革創新力度,著力完善制度機制,促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常態化制度化。
強化系統觀念,牢固樹立“一盤棋”意識。推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不是各項監督簡單的“物理疊加”,更不是對監督權力進行重新分配,而是在堅守各自監督職責前提下,打破各項監督之間的壁壘掣肘,實現監督職責的再強化、監督力量的再融合、監督效果的再提升,推動“四項監督”產生“化學反應”,更好履行監督基本職責、第一職責。要牢固樹立系統觀念、強化貫通理念、發揮組織優勢,按照“一盤棋”工作思路,推進“四項監督”同向發力、形成合力。紀委常委會要加強統一領導,研究部署年度監督工作和專項工作,優化紀委常委會班子成員分工協作,監督檢查部門分片作戰,派駐(出)機構、地方紀委監委、巡視(巡察)機構同向發力的工作格局。各監督主體要自覺將工作放在“四項監督”貫通協同的大格局下思考謀劃推進,在嚴格履行自身職責的同時,注重與其他監督主體的溝通、銜接、協同、配合,優勢互補,增強監督合力,提升監督質效。
著眼工作實際,聚焦統籌銜接的重點內容。“四項監督”是黨的統一領導下的專門監督,本質上都是政治監督。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和省紀委十屆三次全會均明確提出,要推進政治監督具體化、精準化、常態化,為推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明確了工作方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結合形勢任務,明確“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重點,推動“四項監督”同步聯動、一體推進。要進一步聚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強化統籌銜接,結合任務內容、責任分工、涉及范圍,統籌各監督主體協同開展監督,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不偏向、不變通、不走樣。要進一步聚焦作風糾治強化統籌銜接,黨風政風監督室提出工作要點、督辦方式,加強政策解讀、案例指導、統計分析、通報曝光等,監督檢查室、審查調查室及派駐(出)機構在執紀執法中優先處置“四風”問題線索,并將總結梳理的問題、歸納的經驗及時提供黨風政風監督室。要進一步聚焦審查調查強化統籌銜接,監督檢查部門在線索研判階段發現需要移交審查調查部門辦理的,經集體會商后移交辦理,經會商視情況移交的,監督檢查部門會同審查調查部門進行深度核查,經核查符合移交條件的正式移交審查調查部門辦理,監督檢查室向審查調查室全面介紹移交處置問題線索相關情況,派駐(出)機構做好相關審查調查的配合工作。要進一步聚焦促改促建促治強化統籌銜接,堅持一體推進“三不腐”,聚焦發現問題、處置問題、整改問題,各監督主體在發揮自身監督優勢基礎上,強化上下貫通、左右銜接,實現措施協同、力量協同、行動協同,不斷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立足常態長效,健全完善統籌銜接的制度機制。推進“四項監督”統籌銜接、貫通協同,健全完善相應的制度機制是關鍵、是根本。要進一步完善情況通報、溝通協調機制,實現監督信息共享共用;完善人員選派、隊伍共建機制,實現監督力量統籌共管;完善責任分工、統籌銜接機制,實現監督職能互補互助;完善成果運用、督促整改機制,實現監督成果共用共享,推動從有形覆蓋到有效監督的提升。要進一步研究制定“四項監督”統籌銜接實施辦法,細化工作流程圖,圍繞信訪舉報受理、問題線索處置、監督檢查與審查調查、做實做細“后半篇文章”、政治生態分析研判、責任追究、建章立制等進一步細化具體要求,實現“四項監督”統籌有方、協調有序、貫通有力、運轉有效。(衡水市紀委監委 王圣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