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時間:2025-04-15 15:54:24
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要求,在準確運用“四種形態”上鞏固深化,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發揮層層設防作用。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作為運用“四種形態”的責任主體,要壓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層層設牢監督防線,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漸,做到實事求是、毋枉毋縱,準確定性量紀。特別是縣級紀委監委,處在基層一線,面向最廣大的基層干部,如何準確用好“四種形態”,既維護黨紀國法嚴肅性,又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真正把好層層設防的重要關口,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從“四種形態”的發展歷程來看,大致可以分為4個階段,一是醞釀提出階段。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于新的形勢任務,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正風肅紀,反腐懲惡,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二是不斷完善階段。2016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強調:“全面從嚴治黨,要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能是極極少數。”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央紀委的工作部署,在實踐中努力轉變工作理念,創新思路方法,從信訪受理、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到執紀審查、調查談話、審理報告,都堅持紀在法前,把“四種形態”運用情況作為檢驗工作的標準,為從制度上固化“四種形態”打下了實踐基礎。三是制度固化階段。2016年10月至2018年8月,黨中央先后將“四種形態”寫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四種形態”通過黨章、兩個條例、一個規則等黨內法規予以了制度固化。四是深化運用階段。黨的十九大以來,各級黨組織不斷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中關于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的表述,不再像以往的用“監督執紀”四個字來作限定詞,恰恰反映新要求,既要在紀檢工作中運用,也要在監察工作中用好“四種形態”,反映了貫通紀檢、監察。把監督執紀去掉,是我們黨從認識到實踐的一個深化,“四種形態”已經不僅僅是紀委監委的責任,而是兩個主體的責任且越來越清晰、越來越科學。
可以說,經過不斷的完善和發展,當前“四種形態”已經形成了一個環環相扣、嚴密完整的邏輯體系,這需要統籌把握、準確運用。如何根據基層實際,發揮出“四種形態”逐級遞進、層層設防的作用,結合2024年6月27日,中共中央印發的《紀檢監察機關準確運用“四種形態”實施辦法(試行)》,應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抓實教育培訓,真正做到“入腦入心”。基層黨員干部“人多”“面廣”,是黨和國家政策落實的“末梢”,與廣大人民群眾直接接觸,一旦對黨紀國法“無知”“無畏”,甚至由此出現貪污腐敗問題,將直接損害群眾利益,因此要持續深化拓展黨紀學習教育成果,探索建立覆蓋全體基層黨員干部的常態化、長效化紀律教育機制,把準確運用“四種形態”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通過開展黨紀法規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推動黨員干部更好地學紀知紀明紀守紀,把黨的紀律轉化為日用而不覺的言行準則。同時,突出抓好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常態化學習教育,全面學習黨的政治理論、黨規黨紀、法律法規,在提升政策理論水平、增強學習能力、積累實踐經驗上下功夫,著力提高干部隊伍的專業能力和專業水平。
二是強化日常監督,堅持做到防微杜漸。從基層查處的案例看,很多黨員干部從“好同志”淪為“階下囚”都不是一個短暫的過程,這一過程中曾有很多能夠得到“挽救”的機會,但或因自身原因,或因其他原因被錯過,因此,要發揮“四種形態”層層設防作用,第一道關口就要做實日常監督,黨委(黨組)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監督融入日常、抓在經常,通過談心談話、走訪調研、列席會議、專項檢查、大數據分析等手段,及時發現黨員干部思想、作風、紀律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談話提醒、批評教育、責令檢查、予以誡勉等方式,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使黨員干部有“小過”“小錯”時,及時認清錯誤、勇于改正錯誤,防止小問題演變為大錯誤。
三是突出嚴管厚愛,紀法情理貫通融合。基層干部面對紛繁復雜的各類事務,難免在先試先行、攻堅克難、處置突發事件中出現失誤,一旦“不分青紅皂白”“把人一棍子打死”,很容易挫傷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因此,需要我們正確把握政策策略,綜合考量違紀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危害、后果等因素,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區分不同情況,給予恰當處置,努力實現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進而充分調動保護黨員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辛集市紀委監委 魏相)